- 遭受网络污蔑、攻击怎么办
- 发布时间:2025-12-19来源:本地新闻
在短视频与社交平台蓬勃发展的今天,网络以其庞大的用户基数和强大的传播力,成为信息扩散的重要阵地,然而网络的匿名性与传播的快速性,也让不实诋毁和恶意抹黑视频有机可乘。
笔者最近遇到好几起单位职工或者应聘职工不满单位,而故意在短视频平台上对单位进行抹黑、污蔑等攻击行为。所谓网络谣言是指别有用心的人员利用境内外网站、社交平台等网络介质,传播没有事实依据,且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不实信息。无论是个人的声誉形象,还是企业的品牌信誉,都可能因一条抹黑视频而遭受重创,陷入舆论危机。
当这样的情况突然降临,我们必须掌握正确的解决方法,才能化被动为主动,及时反应,防止形象受损,对此当发生此类事件时,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方法和措施,能最大限度的保护好己方:
01 第一步:固定证据
1、内容截图、录屏
对造谣视频内容、评论区的完整页面进行截图或录屏,确保包含发布时间、发布者账号信息、点赞、收藏、转发数据。 确保视频、图片清晰,能看清文字内容、语音内容。
2、链接保存
复制并保存笔记的完整链接。 防止发布者删除或隐藏笔记后无法定位。
3、传播证据
如果视频已被大量传播,记录下转发、评论和点赞的数量,截图保存其他用户的评论内容, 这是评估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的重要依据。
4、辅助证据
如有其他相关证据(如对方与其他人的聊天记录、邮件等),也应一并保存,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02 第二步:平台举报
1、通过App内的举报功能是最直接快捷的初期应对方式。举报时,应根据内容选择最合适的举报理由,如“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可选择“商誉诋毁”或“假冒企业身份”)或“不实信息”。提交时务必附上您已经准备好的详细证据(截图、链接等),并清晰描述情况。
2、联系客服:如果常规举报后处理速度慢或效果不理想,可以尝试联系App官方客服再次反馈问题,提供举报记录和证据,请求加速处理。
03 第三步:法律途径
若平台处理不力或污蔑行为情节严重,应采取法律行动。
多年来,国家为加强互联网管理,规范互联网秩序,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等,对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司法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是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此外,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与此同时,司法解释还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即“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公布的司法解释明确,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散布谣言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该条款是处理散布谣言行为的主要行政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可依据此规定对行为人处以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发送律师函
委托律师向侵权者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这通常能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三、提起诉讼
如果对方拒不配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是“名誉权纠纷”或“商业诋毁”。您可以起诉要求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
最后,面对网络谣言的攻击,我们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既不能冲动过激,也不能听之任之,我们要利用好法律的武器,坚定的捍卫自己的权利。

